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云南省全面加强非媒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 )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 清单的通知》(大政办通〔2025〕30号)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对弥渡县境内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以及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达不到转型升级要求的红岩巴冲箐石厂、弥渡观音山三联矿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梨园山砂岩矿、弥渡宏成页岩砖厂页岩矿、弥渡县红岩猫猫箐采石厂、弥渡县红岩青石咀采石厂、弥渡县康达有限公司砖厂、弥渡县寅街镇杨家箐兴发砂厂,共计7座矿山依法实施关闭。
特此通告。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