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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示(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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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现将2025年我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进行公示,其内容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处罚情况 备注
1 文笔玛兰林集贸广场 罗应香 罗应香 (小芭蕉)
噻虫胺
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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