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弥渡县委十一届第39次常委会议召开
图/文 马素萍 2014-9-3
9月2日,中共弥渡县委十一届第39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审定和研究有关事宜。
县委书记沙伟风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并原则同意《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弥渡县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实施方案》、《弥渡县2015年教育教学质量及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弥渡县关于表彰2014年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弥渡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弥渡县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经济体制、生态文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民主法制及社会体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党的制度建设及纪律检查制度七个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归类准确、层次清晰、逻辑规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不断提升,软硬件建设不断加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会议强调,省州把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项目安排在我县,是省州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对我县教育成绩的认可,更是我县发展教育事业的机遇。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教育是第一大民生的思想,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的困难,抓住机遇,主动担当,出色完成项目建设,顺利通过验收。会议要求,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组,强化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及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指导督促各乡镇开展好项目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眼,合理布局校点,强化软硬件建设。要加强与州委州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解决教师编制不足的难题,满足项目建设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会议认为,《弥渡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弥渡县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既符合中央、省州有关精神,又紧密结合弥渡实际,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全县上下要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县委副书记张世伟,县委常委罗鸿文、罗占宇、欧阳学礼、石磊、赵正琳、袁学礼、李富出席会议。州委第19督导组常务副组长马利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雄、县政协主席舒平、副县长李国才,州委第19督导组其他成员以及5名县党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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