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弥渡县委十一届第43次常委会议召开
图/文 马素萍 2014-12-31
12月30日,中共弥渡县委十一届第43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审定和研究有关事宜。
县委书记沙伟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云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研究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协弥渡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审定并原则同意《县委工作报告(报审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审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审稿)》《县政协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审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审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审稿)》《弥渡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弥渡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印发弥渡县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共弥渡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社会监督制度和中共弥渡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社会评价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弥渡县构建大公开工作格局实施意见及相关制度的通知》《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弥渡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弥渡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全过程监督办法》《弥渡县关于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弥渡县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弥渡县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暂行)》《弥渡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弥渡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弥渡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中央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弥渡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始终坚定发展信心,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努力走出一条既符合弥渡实际又适应新常态的路子,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弥渡改革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抓紧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认为,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城镇居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促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美丽幸福新弥渡的重要举措。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会议决定,2015年1月上旬召开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2015年1月中下旬召开政协弥渡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县委副书记张世伟、李正坤,县委常委罗鸿文、罗占宇、欧阳学礼、石磊、赵正琳、袁学礼、李富出席会议。县政协主席舒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中以及5名县党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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