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爱卫办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弥单位: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组织开展控烟干预工作,深入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切实增强各级教育部门的控烟工作,发挥教职工控烟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控烟环境,有力推动我县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爱卫办、各乡镇爱卫办于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分成四个检查验收组按照《无烟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对申报创建无烟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现场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弥渡实验中学等182个单位达到了无烟学校标准。经研究,决定命名为我县第三批“无烟学校”。(名单附后)。
望被命名的第三批无烟学校,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和发展控烟成果,为营造无烟环境,促进人群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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