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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B0Q07142/2024-00067
  •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7:00
来源:弥渡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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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11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2-22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307196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渡县人民医院

经办人:

凌星

办公电话:

1398727487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阔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江辉

办公电话:

13987266665

移动电话:

1398726666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097001001

标段名称:

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29 23: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4 08:30

开标地点:

弥渡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9.3593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弥发改社会复〔2023〕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渡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弥渡县人民医院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弥渡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弥渡县弥城镇小河淌水大道1号。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4 其他内容:招标控制价:1693593.25元。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11平方米。 招标规模: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高压氧舱业务用房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11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_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中标价(万元)不小于1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公共建筑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

财务要求:2022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度(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或自行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上及“信用中国(云南)”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网站截屏彩色截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附投标文件中;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自行承诺,如有不良记录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是否缴纳保证金: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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