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业务范围:医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卫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工作,狠抓医疗质量,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完善孕产妇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
三、着力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重点抓好免疫规划工作。
五、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六、加强产科建设,确保孕产妇安全。
七、认真落实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八、加强党务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
九、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
十、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 十一、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十二、全面推行院务公开。
十三、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8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21万元,占总收入的90.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2.92万元,占总收入的9.2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从去年336.96万元上升为本年的716.21万元,上升了379.25万元,这主要是财政对资金统筹安排的关系,事业收入从去年的86.74万元下降为本年的72.92万元,下降了13.82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住院病人,虽业务量增加,但医疗成本降低,收入反而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2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8万元,占总支出的88.11%;项目支出62.14万元,占总支出的11.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数为353.13万元。上升了169.6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对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今年的大部分项目资金由财政拨款列入收支核算,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同时,支出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68万元。与上年353.13万元对比,上升了107.55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14万元。与上年70.57万元的项目经费对比下降了8.43万元,基本公卫支出和基药考核未考核完,进入下年度支出,部分财政下拨项目资金未支出,结转至下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5%。与上年对比增加,这主要是因为财政对资金统筹安排的关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院内控管理起了部分作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支出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本院内部对“三公”经费严格控制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渡县新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9.17万元,固定资产614.44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9.4元万,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40.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8.3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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