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2501431601000
弥渡县人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渡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渡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苍(回苍)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回避、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10、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11、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2、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则,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5、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持续用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是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把“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放在首位,多途径、多形式帮助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所帮扶村做好帮扶项目的争取及政策扶持,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确保贫困户如期顺利脱贫。
3.是做好依法行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是狠抓就业创业工作。在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援助、创业扶持等方面积极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并举,鼓励和支持致富能人回乡投资创业;做好劳务品牌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就业率和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5.是狠抓全民参保工作。继续落实社会保险问题,落实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政策,扎实做好我县2018年各类保险征收工作。加大稽核检查力度,确保参保企业应保尽保。加强基金风险防范,聘请社会管理员,成立基金监督委员会,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6.是狠抓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管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强化人才引领,积极引进高技能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7.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法规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8.是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常态化开展“四项创建”活动,提升为民亲民情怀;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弥渡县社会保险局
2.弥渡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3.弥渡县就业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人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03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6.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事业收入11.36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672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25.3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人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17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5.74万元,占总支出的24.89%;项目支出12151.04元,占总支出的75.11%。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747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87.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15.7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减少,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25.74万元。于上年对比减少11987.63万元。主要原因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列入项目支出列支,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51.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15.70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项目支出中列支,上年度与基本支出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保障县人设系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6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运转经费,离退人员经费,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8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及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09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补助支出、就业扶贫政策中乡村公共岗位服务补助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人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5.20万元,完成预算的6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63.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接待费开支及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制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44万元,下降3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2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35.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接待费开支及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万元,占54.62%;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占45.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执法、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各部门对我单位检查、督促、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渡县人社局部门资产总额12932.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59.30万元,固定资产373.41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万,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83.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1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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