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水务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渡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1〕64号),弥渡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我县有关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顶案;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查水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五)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自备井和包括自建设施在内的全县所有供水企业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负责组织全县水环境治理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县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编制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并监督使用和管理。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本建设,按照工作分工完成有关水务项目的论证、申报、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村水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务基本建设、村镇供水和农村水务工程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河道、水库(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水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指 水务服务体系建设、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城乡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抢险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水务局机关),事业单位4个(石牌村水库、后海水库、大坝水库、栗树营水库)。水务局机关实有人数124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退休人数65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2013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弥渡县水务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664735.1 元,支出138584660.3元,年末结余95983200元。
二、弥渡县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680000元,支出21030000元,年末结余6000000元。
三、弥渡县水务局2013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元,支出0元,年末结余0元。
弥渡县水务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说明
弥渡县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3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我局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项目建设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我局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项目建设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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