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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5244008/2025-00021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弥渡县关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相关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1 11:46
来源: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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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
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弥渡县关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相关机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弥渡县关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相关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有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
云南
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消除隐性壁垒,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进一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进一步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积极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所列事项(详见附件),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工作,不得擅自增减或者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自觉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建立由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
县发改局
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协调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及数据协调,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
(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将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县两级相关行政许可目录等,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公布,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各有关单位根据新版清单动态梳理调整本系统负责的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信息,及时在县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查询的便捷性。
(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的一一对应,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各有关单位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避免出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实际审批
“两张皮”。推动实现网上可办和全程网办,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各有关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具体条件、申请要件、有关要求一次性明确告知市场主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四)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县发改局
牵头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结合实际进行调度协调。联动县各有关单位,针对市场准入全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五)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由
县发改局
牵头联动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开展工作协调,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将信息技术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做实做细省级效能评估前县级层面自查工作,尽量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在
“体内循环”,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六)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县发改局
牵头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为抓手,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以评估推动市场准入改革互促互进,进一步以评估促改革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其他市场准入事项和准入隐性壁垒,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予以整改销号。
(七)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县发改局
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畅通投诉渠道,通过上报、信访、公开信息搜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违规案例,督促整改并做好典型案例归集。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八)健全典型违规案例通报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县发改局
牵头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步纳入信用状况动态监测。
(九)建立违规案例自查整改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县有关部门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所涉及的事项,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排查结果报送
县发改局
汇总。
(十)建立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十一)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协同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
县工信商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确保清单内事项管住、管好、高效,清单外事项
“松开手、放到位、不失控”。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性,各相关部门要把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地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定期自查清理。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的自查清理,及时发现和归集典型案例,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上下对接,部门协同联动。
及时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纵向对接市条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加快推动重点措施落地见效;横向联动县相关单位,定期排查、联动办理,及时核实、处理解决相关问题并予以反馈。
(四)加强宣传力度,凝聚各方共识。
大力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通过专家解读、送政策上门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改革动态,大力弘扬公平竞争的文化,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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