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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155/2022-00020
  •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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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发布时间:2022-09-28 10:30
来源: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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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   弥渡县   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李宗辉      

地址:大理白自治州弥渡弥城东顺城街33

受委托单位:   弥渡县   运政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李江洪      

地址:大理白自治州弥渡弥城建安路21

一、委托事项

负责对辖区内道路运输经出租车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1年,自2022年5 1 日至2023年5

1日。(如期间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后自然终止)

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

弥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受委托单位义务

()弥渡县运政管理所应当以弥渡县交通运输局的名义在委托的范围、区域内依法实施委托事项,并接受弥渡 县交通运输局的指导和监督。

(二)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至第三方。

(三)委托权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六、法律责任

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对弥渡 运政管理所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弥渡县运政管理所承担超越权限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七、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弥渡县司法局、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各一份备案。

委托单位(章):  弥渡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宗辉   

日期:2022 5 1

受委托单位(章):  弥渡县运政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江洪   

日期:2022 5 1


附件:行政执法委托书_202209281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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