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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大局,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农业投入品和国家禁限制使用农药情况等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县农药经营许可的办理和监管,负责对全县农资市场的整顿和监管,负责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健康,有效的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负责对农业投入品和国家禁限制使用农药情况等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县农药经营许可的办理和监管,负责对全县农资市场的整顿和监管,负责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健康,有效的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供给二级事业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种子执法室,农药肥料执法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室、办公室。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为: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部门整体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2,211,797.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1,797.90元,占总收入的92.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0,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5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646.97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646.97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1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3,819.26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797.90元,占总支出的95.26%;项目支出102,021.36元,占总支出的4.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360.70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2,646.97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9,286.27元,增长211.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1,797.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646.97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2,498.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99.48元,占基本支出的2.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021.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221.36元,增长211.04%,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项目未完成正在实施中。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 完成全县农产品抽检、监督检查等工作,共开展抽检110次,截止2022年12月底共支出67358.65元。2.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项目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科技培训及推广费用,截止2022年12月底共支出10480.00元。
因我单位项目属于省科技厅拨付个人三区人才工作经费,不属于县级预算资金项目,同时因机构合并,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撤销,所以《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1,797.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6%。与上年相比减少142,646.97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56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25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27,97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702130.75元,其中,流动资产682230.99元,固定资产19899.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99.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弥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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