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向弥渡县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李某表示自己丈夫是在前年去世的,其生前留有一笔工程款债权,现债务人要求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后才能打款。接待过程中李某表示自己的婆婆也就是死者的母亲因身体原因不能长途乘车,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无奈之下,当事人来到了弥渡县公证处,询问公证人员能否上门为其婆婆办理公证手续。
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当即对李某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核。本着“服务为民”的宗旨,公证处决定为其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及时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在约定的时间里,弥渡县公证处安排了两名公证人员上门来到老人的家中。在与老人交流过程中,公证人员发现老人虽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但意识清醒,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办理公证的条件。公证处公证员现场核实了其申办公证的相关证件,并向老人及其家属详细地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告知办理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待当事人均明确表示知晓后,公证人员按照《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现场为当事人办理了继承公证。
近年来,弥渡县公证处结合普法强基专项行动,深入强化公证职责。在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的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公证服务全过程,针对办证涉及的法律向当事人进行全面的宣传讲解,在满足人民群众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同时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法治弥渡、法治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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