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投资促进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投资促进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针对“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投资促进局召开党组会、班子会、职工会层级不清,决策主体不明,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干部职工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编印成册,组织学习,认真落实并长期执行。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班子会、支委会、职工会等各类会议的召开程序、讨论内容及决策程序,原则上凡是拟提交集体会议研究的事项均提前通报议题,经过征求意见、准备发言提纲、个别酝酿等程序后再研究决策,保证了决策前充分的准备和酝酿时间,提升会议效果。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流程,对相关会议研究、决策的全过程做到及时、全面、客观、真实记录,进一步提升会议记录质量。
(二)针对“投资促进局党组总揽全局,抓重点、抓长远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未制定长期规划,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力度不够,工作中存在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单位实际,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合理调整,将原来由张海鹰副局长分管的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调整为副局长杨晓康分管。通过调整,更有利于各班子成员侧重性抓好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具体工作,更加利于全局工作的统筹性、整体性。
二是及时研究确定了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对全年责任目标、项目储备、拟重点跟踪项目、拟签约落地项目等情况进行明确,已于月初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并获批准,近期将发文下达2020年招商引资责任目标分解。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请示汇报,认真牵头做好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推进,进一步强化与工科、发改、农业等县级各部门及乡镇的工作对接,主动协调好产业布局、项目引进、落地保障、推进服务等具体工作,在全县形成了招商引资“一盘棋”良好局面。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未能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部门工作中。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未进行专题研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以党组名义发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拟定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待县对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签订后,我局将及时签订内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党的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中,更加注重意识形态基础理论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激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调整充实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式发文,因原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局长驻村扶贫,将意识形态工作调整为另一位副局长分管,同时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具体业务工作,切实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并抓出成效。
(二)针对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开展不正常,无制度、无记录、无学习及活动记录,领导带头学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于今年初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每月组织1次的要求制定了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全会精神、省州县两会精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等十二个专题。
二是党组书记带头,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参与,认真落实每月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必要时还扩大到股室负责人。通过集中学与自学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习效果,进一步规范学习记录,有效形成学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一是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深不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辣味不够,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二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谈话记录不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了《弥渡县投资促进局民主生活会制度》,专题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补课学习,巡察意见反馈以后,局党组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会前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集中学习、抓问题查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程序进行,共查摆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问题34条,相互批评意见10条。尤其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各班子成员态度诚恳,实事求是,敢说真话,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凝聚力量、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是修订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重点围绕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开展谈心交流。向县委组织部领取了一批制式《谈心谈话记录本》发放到每一名党员,要求规范做好谈心谈话记录,下一步将长期坚持。今年一季度的谈心谈话活动将于近期陆续开展,力争通过谈心活动开展,加强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团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针对“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局党组研究和筹划党建工作时间少,党建工作相对弱化,把党建工作等同于党务工作。材料存在照搬照抄,搞形式,应付考核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了《县投资促进局党组工作制度》,分别就党组工作组织原则、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岗位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将党建工作与招商引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及时指导好党支部建设。新修订了党建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能力、履职能力、协作能力,切实以党建工作统揽和带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党建业务工作,强化党建知识学习及业务提升,加强与机关党工委对接,严把党建材料质量关,杜绝照抄照搬、形式主义、草率应付等问题,切实抓好党建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有效提升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实施细则方面不到位。县投资促进局接待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存在讲排场、铺张浪费现象,部分接待附件不齐,无菜单、无接待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迅速将巡察组反馈问题传达到干部职工,要求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各自对照做好自检自查,进一步警示和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接待审批中审批不严、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并深刻汲取教训,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审批报销规定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三是结合《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大理州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由我局牵头,外事办配合,初步拟定了《弥渡县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报审稿)》,目前已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审批后将于近期发文执行。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针对“学习党规党纪有差距。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纪律及中央、省、州、县有关文件的学习教育不够深入。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部分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意识不强,存在迟到、早退等现象”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从2019年12月开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纪律及中央、省、州、县有关文件的学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二是新修订和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局党组工作、党建工作三个方面共37项具体工作制度,进一步对会议召开、议事决策、学习培训、内部管理、单位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财务报销、公车审批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并将长期抓好落实。
(二)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单位干部职工接触客商多,掌握项目信息多,在合作伙伴选择、合作模式确定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但党组未出台相应的防控措施”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并认真执行提醒谈话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认真做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单位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24个,列出风险防控措施26条,并公示到各自办公室,方便群众监督。
二是坚持以“亲清政商”关系与客商交往,既做到“亲”,又保证“清”,严格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程序,凡是拟通过招商引资程序引入的项目,均按照项目定位审查、项目可行性审查、将审查和研究意见报分管县领导审定、开展项目准入论证、拟定项目合作协议、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组织签约、抓项目落地实施的程序进行。如多家投资主体共同洽谈同一个(类)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或综合评分比选的方式确定投资主体,杜绝招商过程中权力腐败、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三)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重报,多报等情况,有的在同一时间既报了下乡补贴,又报了省、州出差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两个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财务人员监督管理,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在报销票据的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财务支付相关规定,杜绝支出、报账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在2019年10月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基础上,组织对2016年以来差旅费用报销情况再次开展专项清查,对1名干部2016年11月1日涉及重复报销差旅费100元予以收缴清退。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党组书记履职不到位,党组没有定期深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无相关痕迹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1月至今2次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县投资促进局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切实将党风廉政工作贯穿于全局各项工作中有序推进,并将长期坚持。
(二)针对“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认识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抓得紧,对党风廉政建设用心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不扎实,缺乏行之有效的盯办落实和监督检查”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各项措施要求,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高标准完成2019年县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提前谋划好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相关事宜,待县对部门的责任书签订后,我局内部将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年初制定的“两学一做”计划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计划,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各级通报的典型问题的深入学习研究,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落实工作分工,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有序协调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更加重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两促进。
三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紧盯单位财务、会计等重点岗位和人员,做到定期提醒,定期审查审计,确保财务安全。加强对单位后勤保障、人财物管理、招商职能履行等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集体决策,杜绝个人说了算等以权谋私和腐败行为发生。
(三)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不全,至巡察进驻结束,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单位主要领导尚未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存在不同年度考核材料基本相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树牢“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思想根基,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要求,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是提前谋划好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相关事宜,强化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工作责任心,高度重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坚决杜绝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材料管理中出现照抄照搬、敷衍了事、应付考核等形式主义问题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8165539;邮政地址:弥城镇中和路37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电子邮箱:mdzsh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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