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我县多云,最高气温26℃,最低气温13℃,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3级。(2024年3月29日16时弥渡县气象台发布) 2024-03-29 16:35: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 / 巡察整改

弥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19 09:33
来源:县委巡察办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2020年2月20日,县委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16个问题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2个问题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建立完善制度14项,未完成整改0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针对“领导班子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新发展理念指导供销社改革发展。

(二)针对“领导班子政治站位不高,担当精神不足,安于现状,存在守本位思想,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后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改制后供销企业面临的难点及历史问题缺乏直面应对的勇气”问题。

1.供销社对社有资产占有农资公司25%的股份保值增值职能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多年来未分红,股东权益维护不到位问题。一是2019年12月26日,县供销社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定期(每半年1次)听取农资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并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核实。二是2020年1月10日,县供销社组织召开了供销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暨社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县农资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汇报,同时县供销社向农资公司提出了召开股东会的建议。三是2020年1月17日,县农资公司召集了公司股东会,会上通报了公司经营情况,讨论通过了2016—2019年股东分红方案,并形成了股东会决议。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的落实,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推动该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2.针对“供销社对综合改革后的转型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克服守本位思想和畏难情绪,面对困难和问题做到不回避、不躲闪,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学习和调研,积极探索推进改革的新路子、新方法。二是县社组织召开了供销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暨社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州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情况、部署了2020年安全生产、供销综合改革及社有资产管理工作,力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积极向省州争取基层社升级改造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动基层供销社转型升级,加快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将持续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针对“领导班子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对党的理论学习主动性不足、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单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二是建立完善《弥渡县供销社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推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

(四)针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讨论民主氛围不浓,会议记录不充分”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法律顾问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经班子会研究,集体决策决定。二是对关系供销社发展、关系长远的重要事项,做到广泛调查研究,必要时请专家论证和决策评估,会前做到班子成员之间会前沟通,会中意见充分表达,并形成会议决定。三是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确保会议记录规范、详实、完整。

(五)针对“领导班子对单位内部的管理重视不够,制度建设滞后,内容与现实情况脱节明显”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推进制度建设。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14项规章制度(其中县社机关7项,党支部7项)。二是领导班子做到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工作人员。

(六)针对“领导班子对党支部的工作重视不够,党支部活动单一”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对党支部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克服党员年龄老化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离退休党员与在职党员合编支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帮带作用,利用每年节日慰问、平时看望等服务离退休老党员,开展“送学上门”。2019年春节慰问期间,为离退休老干部送上了1000多元的党务、历史、科学、养老、健康等书籍。三是结合党员活动日、党费日、支部党员大会等,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2个,全面完成2个并长期坚持。

(一)针对“领导班子对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重视不够,‘顶干’行动开展不充分,干部职工工作激情明显弱化”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和人文关怀,克服职工年龄结构老化,精力不济的矛盾和困难,激励广大党员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积极开展“顶干”活动,增强党员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针对“原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引领作用不明显”的整改情况。县供销社党组已于2019年5月撤销,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把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域面临的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3个,全面完成整改3个,建立完善制度6项。

(一)针对“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党建工作政治站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做到谈心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同志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化。四是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先锋堡垒作用。

(二)针对“领导班子对党的业务学习不够,支部换届不规范,存在支部书记不是本支部党员的情况,支委工作开展不正常”问题。一是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已将供销社党支部的情况向县直机关党工委报告,经县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党支部不再设支委会,设支部书记1名,于2020年2月11日按组织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支部换届选举。党支部将结合实际推进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三)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存在由非党领导决定支委人选的情况”问题。县社主要领导作为非党干部,已深刻吸取巡察反馈给自己的意见,将加强相关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领导水平,支持好党组织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有序开展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2个,2个问题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建立完善制度2项。

(一)针对“领导班子在带头改作风、转作风方面重视不够,存在会上要求多,实际工作中检查落实少,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单位内部职工纪律意识淡化、上下班纪律松散”问题。领导班子做到以上率下带头改作风,从上下班纪律抓起,把作风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细节里。修改完善了《弥渡县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弥渡县供销社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对上下班、值班、请销假等事项进行了细化,下步工作中将按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二)针对“领导班子在落实弥渡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审批备案的相关规定时,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备案人员身份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问题。已更正了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审批备案材料。下步工作中加强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1个,全面完成整改1个。

针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存在应付思想,提醒谈话开展形式化,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全面压实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对所分管部门及干部职工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修改完善了提醒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做到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下步工作中将按相关制度加强“四种形态”的运用。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存在问题3个,全面完成整改3个,建立完善制度2项。

(一)针对“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主动性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层层弱化”问题。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等,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二)针对“存在在企业报销公务费用及扶贫款情况”问题。

将按照《中共弥渡县委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弥党发〔2018〕15号)文件精神,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探索加快实现联合社机关与社有企业分开。进一步规范供销社机关和恒泰公司的财务管理,杜绝在恒泰公司报销县供销社的公务费用。

(三)针对“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情况”问题。一是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弥党办发〔2017〕103号文件规定,严格财务审批程序,下步工作中对于接待手续不全的、购买办公用品和慰问品没有具体品名、数量的支出不得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8164426;电子邮箱mdxgxs@sina.com。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