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民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大理州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弥渡县民政局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紧紧围绕民政领域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8年1月1日—12月25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弥渡、弥渡网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46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民政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日常办公费用,在单位设置信息公开栏,开设了民政局办公室和婚姻登记所2个公共查阅点,并按要求及时对版面进行更新。2018年弥渡县民政局对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兜底保障、社会组织管理以及民政对象的补助资金发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公开。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83条;对公开信息全面开展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审核制度、“五公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压实责任,推进工作全面落实;民政局主要利用政府网站、微弥渡、弥渡网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民政领域信息;公文主动公开25份;在政策解读、群众关心热难点问题进行全社会创新、全时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截至目前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累计200余条,其中:(2018年83条)。
(二)民政局通过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与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等;
(三)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民政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快速办”;敏感问题“透明办”,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民政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攻申诉、举报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日常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民政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四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直观运作,提高我局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民政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渡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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