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弥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81644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社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单位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任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提升公信力。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的范围公开政府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供销合作社职责、服务内容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服务范围、服务项目。
(三)突出重点,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我社通过弥渡县小河淌水政府门户发布信息、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等情况。
(四)制定公开指南,推动惠农服务。
制定和完善了《弥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采取当面提交、信函提交或传真提交等方式。
(五)强化热线管理,确保咨询通畅。2019年我单位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有专人分管、专人接听。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发布及时,管理规范有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3项,其它公告2条。二是我单位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有专人分管、专人接听。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县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办理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县供销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下列问题:一是由于我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较少,属于政务公开范畴的信息相对较少,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频率低,对县政府网站信息的支持力度较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尚不完善。尽管制定了供销社政务公开有关制度,但专门化、具体化程度不高,对实践的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仍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供销系统内部政务公开指导力度和要求尚不够严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社已按要求时限在县门户网站上公开《弥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和《弥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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