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弥渡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81615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弥渡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认真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93号)文件精神,对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和信息保密公开属性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拟发布的正式文件,需在公文正文附注位置加括号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字样的公开属性标识,并按程序填写和审批《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完成所有程序后提交办公室统一发文并做好存档工作。其中,各相关部门需要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必须填写相关审批表格,并对公开属性提出建议并说明相关理由,如未按照相关要求操作的,我县政府办公室以退文处理。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1.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并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2019年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及政策法规专栏转载77篇。
2.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网络舆情监测中心,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及时澄清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都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设专栏和加强县长信箱管理,认真做好就学就医就业、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脱贫攻坚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全县共监测到101条有关我县的舆情,内容涉及脱贫攻坚、党风廉政、扫黑除恶、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其中,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回复40条,移送扫黑除恶网络线索2条,形成相关处理情况报告77份。“12345”政务热线运行良好,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水平规范高效,有效回复解决了群众的反映诉求,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2019年共接听“12345”热线电话623人次,转办工单36件。
(三)加强决策和执行公开
1.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目前,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民意征集栏目,2019年已发布信息8条,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弥渡县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弥渡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制定了《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等四个规则的通知》,从组成人员职责、县人民政府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监督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制度、督查落实制度、公务活动、工作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等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2.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中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民意征集办理公开;进一步加强审计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2019年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稳定、安全运行,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1487万次,独立IP访问量254万个。全年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各类信息4427条。并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巡察整改”专栏。2019年共发布人大代表建议4项、政协提案2项、巡察整改52项。
3.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结合实际制定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办通〔2019〕165号),行政执法单位在弥渡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途径等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1)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各级各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目前,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财政信息公开专栏,2019年主要公开部门预决算184项、县级财政信息5项、扶贫资金管理58项。
(2)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开办了《弥渡精准扶贫》微信公众号,粉丝量达5800人,累计发文数量约1300篇。
(3)全面落实河长制,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环境保护专栏,2019年公开发布环境保护72项。
2.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根据省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13个考核指标,紧紧围绕“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力争“只进一扇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了《弥渡县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项指标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细化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省州政策和本实施方案,结合职能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通过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不断优化投资审批环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法治制度环境,全力营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一流营商环境。
3.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清单更新。围绕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主要涉及公开审批改革7项、住房保障2项、市场监管8项、安全生产4项、环境保护72项、减税降费2项、价格收费2项、征地信息4项、医疗服务5项、科技管理4项、文化建设3项、旅游监管5项、民政信息15项、就业创业4项、公共资源交易12项。
(五)加强公开平台管理
1.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认真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树牢安全保密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度,切实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审核责任,切实提升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19〕6号)文件建设和应用,2019年全县已备案的政务新媒体有微信公众号12个,微博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有:弥渡警方、弥渡精准扶贫、弥渡文旅、弥渡县文化馆、弥渡县图书馆、新街微家园、魅力弥城、美丽寅街、苴力一家人、微密祉、德苴山乡、蜜滴印象,微博有:弥渡发布、问政弥渡。
3.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制定印发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通〔2019〕144号),规范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结合实际,制定了《弥渡县政务服务大厅巡查管理制度》、《弥渡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承诺内容开展服务。在做好实体大厅规范管理的同时,积极发挥网上大厅高效便捷的作用。2019年全县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受理5636件,办结5663件(含2018年结转件)。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接件189件,分发事项175项,投资概算133.18亿元。“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县实名注册人数12299人,排名全州第三位。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公告2个,选取结束2个,签约项目3个,履约结束15个,项目成交额42.33万元,节约资金8.08万元。
4. 推进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及时下发《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弥政办通〔2019〕52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落实受理人员责任;加强与司法和信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落实全省统一的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统一规范答复形式,不断减少因形式、时效等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要严格执行云财非税〔2017〕12号文件通知精神,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落实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我县常务副县长具体负责领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了县政府信息公开股,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同时我县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将政务公开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
2.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等政务新媒体工作,时时监控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特别是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进行跟踪,做到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有效回应公众关切。
3.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重点针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进行研判,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采取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公开。目前,弥渡县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9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2件,已全部对外公开。
(二)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2018年行政许可项目1250件,2019年减226件,处理决定数量3553件;2018年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451件,2019年减70件,处理决定数量410件。
(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行政处罚项目2610件,2019年减51件,处理决定数量539件;2018年行政强制项目62件,2019年减2件,处理决定数量11件。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137件,较上年减少69件。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74件,采购总金额89767.92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弥渡县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为:江某某申请依法公开弥渡县弥城镇蔡总旗160号所涉及的集体土地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收到申请后,我县严格按要求办理,办理结果为:经检索该信息不存在,并于2019年9月25日给予江某某书面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弥渡县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书和行政诉讼判决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少数单位和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应该公开的未能全部公开,有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有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二是办公室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且工作任务重,各相关单位难以满足专职具体负责人,导致工作业务能力弱。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年初做好工作部署,年终做好考核工作。三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结束后,弥渡县认真组织各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现已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2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46篇。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85号)开展情况
制定下发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弥渡县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小红头〔2018〕459号),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并制定公开了弥渡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示、中标公示专栏用于公布相关信息。
(三)《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开展情况
及时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转各乡镇及县发改局、县政务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等相关部门,要求各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审批改革、征地信息、通知公告专栏用于公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
(四)《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00号)开展情况
制定下发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9〕4号),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脱贫攻坚、民政信息、医疗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就业创业专栏用于公布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五)关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时限内公开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执行公开政府信息。
七、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