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7月17日对弥渡华森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水(规格18.8L/桶,生产日期:2020年07月02日)进行抽样送检。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0年8月1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原因。
该公司积极配合,对生产场所和周边环境及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修理更换,将重新生产的桶装水送检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同时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立案处罚。
现根据处置程序向社会公布,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协助搞好食品安全监管,使广大群众消费合格健康食品。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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