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弥渡县弥城镇西街75号苏文华、段琼芳户,于1997年11月11日经批准取得坐落于弥城镇西街7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弥国用(1997)字第0737号,该宗地面积为:30.15平方米。因产权人保管不慎将该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苏文华、段琼芳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宗土地使用权抵押。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文华、段琼芳
弥渡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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