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桂花箐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弥渡县桂花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单位”)委托云南美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桂花箐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
2019年3月21日,由我单位组织邀请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审阅了《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我单位根据验收工作组意见对本项目进行整改完善,已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现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5月12日公开本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我单位承诺对验收报告内容以及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联系人:皋红明
联系电话:13988510329
电子信箱:1477374860@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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