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雁川(532925XXXXXXXX0010)刘卫萍(532925XXXXXXXX0042)于2016年6月21日取得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城南社区卜贤村(毗江路)一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弥房权证弥城镇字第2016-0202号,建筑面积:943.43平方米。因产权人保管不慎将该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王雁川、刘卫萍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宗房屋所有权抵押及变更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雁川、刘卫萍
弥渡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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