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渡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背景依据: 《大理州医疗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大医保通〔2021〕45号) 、《大理州民政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云南省城乡困难对象资助参保标准的通知》(大民发〔2018〕88号)和《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大财社管〔2018〕57号)
目标任务:为完善我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弥渡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主要内容: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20元。
参保对象:弥渡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特殊群体政策: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定额补助18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纳140元;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符合退役军人事务局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符合卫生健康局救助条件的特殊家庭,符合残联救助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分别由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全额补助320元; 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动态管理城乡低保户,由县医疗保障局定额补助120元,个人缴纳200元。符合卫健资助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先自行缴纳320元,再由县卫生健康局采取先缴后补形式进行资助180元。
注意事项:参保人可到县农业银行或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ATM机上缴费,或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大理税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自助缴费,或到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缴费等方式。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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