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大财综[2021]2号)、《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2019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通[2019]158号)的规定,已完成2021年住房租赁补贴续发家庭复核,现将第三四季度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一、乡镇24户
鞠 萍 郭正华 杨惠英 李秀兰 陈石林 张晓艳 谭克俊 邓 文 王 缤 尹建平 赵卫东 熊 雅 陈光彩 荀开菊 刘 富 禹树林
罗 志 邓兰芳 陈桂宝 吴正元 陈加厚 王 敏 李智明 温晓娇
二、机关单位45户
李显南 鲁朝兴 张 斌 刘宗华 张翠兰 李燕芬 罗壮雄 张学华
赵敬文 虞福生 许建国 杜 皓 李 勤 曾树梅 彭志明 杨爱萍
茶华堂 李 红 杨雪林 刘冯强 张建萍 何琼英 黄钰秋 郤文焕 自国安 胡 铣 周联普 刘忠兰 张 瀚 赵新菊 罗锦飞 谢 康 张金祥 赵 娜 奎育兰 刘晓平 张建波 石维英 段跃辉 张晓晖 李忠荣 李艳丽 李文学 王思佳 周艳芳
凡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口头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也可通过来电、来访、邮寄的方式进行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对举报者予以保密),反映事实必须真实清楚。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10日
举报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71966
弥渡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8166850
地址:弥渡县弥城镇中和路51号
弥渡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弥渡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代章)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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