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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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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8-01 10:08
来源: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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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类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划出体育管理工作职责。划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职责。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助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旅游价格纠纷、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助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对非法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对属于各自职责范围和管辖范围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

二、内设机构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内外联络、上下协调工作;负责承办机关文秘、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信息上报、工作督查、信访接待、保密保卫、机关行政公务车辆管理维护及其他内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支部党建督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印鉴的保管使用;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工会、老干、共青团、妇女等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财务人事股

制定并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经费的预算、核拨、管理和决算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开支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做好机关财务统计工作和财务年报工作,管理机关各种财产物资;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就重大经费支出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纠正各种财务违规行为;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工资变动及统发的报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管理、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公共服务股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发展;指导并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协调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下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弥渡旅游形象对外宣传推广及新间宣传工作;负责对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活动;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项目申报、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指导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骨干的培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筹建和联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等的规划;负责联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保护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村(街区)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承担县级以上文物遗产有关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督促查处全县文物违法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承担文物业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和新闻发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纪念馆、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

承担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负责指导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乡村旅游及红色旅游发展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等级评定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固定资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

(五)市场管理股

宣传贯彻文化、旅游市场、旅游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各文旅企业落实国家、省、州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负责全县文旅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审核、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资格评定等业务;负责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和行业统计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及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行业技能竞赛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六)综合执法监督股(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督办和协调跨区大案要案;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统筹协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综治维稳、行业安全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相关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     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工作。

      张玲玲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工作。

   何友波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科学素质、生态文明、绿化美化、河长制、林长制、爱国卫生街长制和各项创建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任务。分管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图书馆。联系苴力文化站、牛街文化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志公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深化改革、档案、信息宣传、保密、工会、财务人事、项目工作、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发展、规划管理、招标采购、招商引资、经济统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任务。分管办公室(党建办)、财务人事股、产业发展股花灯剧团。联系小河淌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红岩文化站密祉文化站。

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景丽 负责公共服务、非遗保护、文物文博、民族宗教、艺术创作、政策研究和调研、文化艺术节庆活动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任务。分管公共服务股、文化馆(非遗中心)、文管所(博物馆)。联系书画院、文学社、诗联学会、新华书店、文艺社团弥城文化站、寅街文化站。

党组成员 王艳琼 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执法大队大队长 施丽丹 负责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震减灾、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业管理、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扫黄打非、行政审批、法治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主持执法大队工作,分管市场管理股联系文旅企业、涉旅宾馆酒店、新街文化站德苴文化站

各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重大风险防范、保密工作。

局领导执法大队大队长既明确分工,又协作配合。分管领导分工AB角关系如下:何友波—石志公景丽施丽丹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青螺古坊原工会办公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56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162522

单位负责人: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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