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我县多云,最高气温27℃,最低气温14℃,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4级。(2024年4月18日16时弥渡县气象台发布) 2024-04-18 16:28:52
  • 索引号: 015244745/2021-00114
  • 发布机构: 寅街镇
  • 成文日期: 2021-12-01
  • 体裁: 其他

寅街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2-20 14:51
来源:寅街镇人民政府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保障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灾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结合寅街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寅街镇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地质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寅街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分管领导担任,应急小组组员包括各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应急小组负责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落实地灾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2.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测、预报,防治规划,应急调查及治理工程等工作。负责发布本镇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监督各监测点监测员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巡查预防工作。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重点监测资料和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3.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民政办负责地质灾害的救灾协调、灾情查核、灾民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

5.卫生院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发生的伤员救治,疫情处置等工作。

6.中心校、水管站、农综站、林业站、供电所、电信所等站所按各自的职能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当地生产、生活、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各部门做好汛期

值班工作,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监测、巡查要求:旱季每月监测、巡查四次。汛期51日至1031日每星期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做好数据记录。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可由村大路撤至村娱乐活动点或各村委会。预警信号发布及撤离路线预警信号发布方式为广播、哨子、锣鼓。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缘设置标牌。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具体点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灾后处理:灾情发生后,各村组负责人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撤离、救助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防御地质灾害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地灾易发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测落实,并向村名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名小组配备锣鼓一面,哨子若干,雨衣若干,手电及应急灯若干等必备物质设备,并交由专人保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