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弥渡县农村村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2022-01-14
为加强县域农村居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范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房屋建设品质,解决村庄规划布局不合理、违规占用土地、农房私搭乱建、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有新貌无特色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的行为,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决定举行《弥渡县农村村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渡县农村村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弥渡社会经济发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是确定。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39人。其中:
1.在各乡镇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24人(含乡镇领导1人,村委会领导1人,村组长代表1人),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上述三类人员。
2.县人大代表2人(由县人大主席团负责推荐);县政协委员2人(由县政协委员会负责推荐);法律工作者1人(由县司法局负责推荐)。
3.县级机关10人。县政府办公室、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各1名领导。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第三条第(一)款第1、2项条件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到县自然资源局直接报名、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传真机号0872-8161462;网上报名请登录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d.dali.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mdzyjxzspg@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17:3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2年1月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第二号公告,公布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焦长春,办公室电话8165796。
附件:定 报名表
弥渡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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