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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B0Q07142/2022-00004
  •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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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3 21:12
来源: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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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弥渡县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弥渡县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小红头(2018459号)文件要求,2021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高度重视,把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2021以来,弥渡县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常态公开、统分结合、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原则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不断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研究制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清单管理,扎实推进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取日常监督、重点抽查、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定期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时效、交易平台掌握信息报送和公开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科学有序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021以来共涉及5个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分别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和矿业权出让领域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基础上,分别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等信息,2021年,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上共发布工程建设招标公告179条,中标候选人公示182条。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共发布工程建设招标公告179条,变更通知70条,评标结果公示179条,中标结果公示182条,合同公示信息97条,异常公告21

(二)政府采购领域。各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核准的基础上,分别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和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终止公告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有关处理决定信息,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考核信息。2021年,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上共发布政府采购公告82条,成交结果公示63条。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共发布政府采购公告82条,变更通知14条,结果公示63条,合同公示信息30条,异常公告25

(三)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及出租等交易决策及批准、交易公告(包括交易项目概况等信息。2021年,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上共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14条,成交公示8条。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共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14条,补遗通知6条,成交结果公示8

)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信息。2021,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上共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8条,成交公示5条。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共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8条,补遗通知0条,成交结果公示9

)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交易结果、审批结果等信息。2021年,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上共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1条,成交公示1条。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共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1条,补遗通知0条,成交结果公示1

三、正视问题,找准差距,认真做好和改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各级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集中统一分类公开展示,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科学规范透明;坚持信息发布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坚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有效。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界定,主动完善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丰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权威平台作用,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及时归集统一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重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通过政府新闻发布向社会广泛发布。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来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收集公开信息,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改进工作质量、态度、时效。进一步做好将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的影响范围,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通过分工负责、专人专责等方式,分解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更新和充实信息人员队伍,组织信息公开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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