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泰和小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及配套商业部分销售的批复》(弥政复〔2021〕54号)、《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弥渡县泰和小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及配套商业部分销售方案的通知》(弥住建发〔2021〕44号)文件规定,现已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李中贵 熊雪艳 金 黄 李 天 杨艳萍 杨孝润 陈艳丽
凡对上述申请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口头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也可通过来电、来访、邮寄的方式进行举报,反映事实必须真实清楚。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6日
举报单位及联系电话:弥渡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8166850。
弥渡县保障性住房领导组办公室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弥渡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代章)
2022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