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弥渡县委组织部 中共弥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渡县财政局
关于选调事业人员到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党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选调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2.财务监督管理人员1名;
3.国有资产管理人员2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办公室工作岗位人员具备一定的统筹协调、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悉办文、办会工作,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2)财务监督管理岗位人员要熟悉财务相关知识,有财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国有资产管理岗位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有相关专业基础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正常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转任后有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4月29日至5月6日
报名地点:县财政局办公室(弥城镇东顺城街原中医院门诊楼五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弥渡县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到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纸质版及电子档);
(2)报名人员填写《业绩信息采集表》,需本人签字(提交纸质版及电子档);
(3)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由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盖章;
(4)奖励证书(处分决定)复印件,由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盖章;
(5)职称(技能)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盖章。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选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选调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择优比选和差额考察
资格审核工作组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综合比选择优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结合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需要提出拟调人选。
(四)办理调动
完成考察工作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1.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工委(党组)要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宣传发动,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重点介绍好政策,组织发动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登记报名,经党委(党组)审核后上报;
2.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搞平衡照顾、优亲厚友,严禁身份造假、冒名顶替,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 庄 8162394 13769205139
附件:1.《弥渡县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到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
中心工作报名登记表》
2.《业绩信息采集表》
附件1:弥渡县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到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报名登记表
中共弥渡县委组织部 中共弥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渡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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