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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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北段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项目名称 |
弥渡宏成页岩砖厂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技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谷芹村 |
建设单位 |
弥渡宏成页岩砖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淼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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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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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宏成页岩砖厂位于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谷芹村,本次改扩建在原有厂址上进行,不新增占地,总投资210万元,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购置相关设备及辅助设施,形成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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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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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焊接烟气。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建筑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粉尘、隧道窑焙烧废气。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锅炉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括破碎机、滚动筛、搅拌机、切坯机、风机等。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生活垃圾、脱硫渣、化粪池污泥、废机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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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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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焊接烟气,采取洒水降尘、安装防风网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和排放。施工机械尾气主要为CO、CH4、CO2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建筑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车间采取封闭式,破碎、筛分过程全密闭,搅拌过程加水拌合,输送机皮带设置密闭防尘设施,车间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原料堆场堆棚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挡风墙,且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以及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隧道窑焙烧产生的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由18m排气筒排放,脱硫塔除尘效率>85%,脱硫效率>90%。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使用,盥洗用水主要为洗手、洗漱等用水,产生量较少,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脱硫塔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损耗部分定期补充。生产用水经干燥、烧结后蒸发以及随产品带走,无废水产生。洒水降尘的用水随着蒸发大气扩散损失,无废水产生。项目厂区产生的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及距离衰减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生产固废包括煤渣、不合格砖坯、边角泥条。煤渣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做原料重新利用。不合格砖坯、边角泥条全部回用于生产线,经破碎之后用作原料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随意丢弃。脱硫渣收集后按比例加入制砖原料中消耗使用,不随意丢弃。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农肥使用。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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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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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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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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