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引导企业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在职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拓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自2022年以来,全县累计共有31名职工享受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补贴资金4.7万元。
一是扩大受益范围。将最后参保地在云南省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取得初级(五级)至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另外,把2022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至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申领时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状态的也纳入发放范围。
二是统一发放标准及申领期限。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发放。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一次,同一工种同一等级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申领人员需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申领,超过12个月的不予受理。
三是畅通申领渠道。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发挥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也为我县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文/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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