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2)015号
李丽萍与被继承人许怀康于2008年11月11日经登记共同取得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建宁花园6幢2单元402号的产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弥房权证弥城字第2008-032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弥国用(2012)第0385号。
根据申请人李丽萍、许静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许怀康于2016年03月23日死亡,其父亲许正章、母亲黄秀香放弃继承,其名下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建宁花园6幢2单元402号的产权由其配偶李丽萍与独生子女许静两人继承,除此外无其他合法继承人。
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确定给李丽萍与许静,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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