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荣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2021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地方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面对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影响,克服多重困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平稳运行,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确保基本民生保障、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46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0450万元的100.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172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80000万元的79.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5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6300万元的20.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75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4412万元的68.6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7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8886万元的116.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11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8043万元的106.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8万元的133.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1.7万元的42.47%。
通过审计,还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测算不科学。二是提前缴纳非税收入、非税收入专用账户核算不规范和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969.25万元。三是存量资金收缴不规范。四是库款与资金支出矛盾突出。五是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未完成。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级54个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审计,对3个县级部门进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预算不够科学完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期间发生的应付款项未纳入预算编报。二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1个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逐年增加、账面支出数与决算公开数不相符、超编制配置车辆,1个部门未经批准列支会议餐费13次0.83万元。三是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1个部门路灯、绿化带和人行道树损坏赔偿款5.12万元未缴县财政,1个部门以拨作支虚增财政支出304.83万元、结余资金10.46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1个部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15.12万元、加油卡资金管理核算不规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审计。发现的问题:滞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将惠企利民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营商环境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对已取消、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未在单位《权责清单》中移除或合并,未及时进行公告;由于职责职能划转,衔接不畅,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弥渡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扩大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部分项目未办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部分项目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
(四)弥渡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不规范,水资源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多个单位无证取水,未缴水资源费,9个取水单位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乡镇集镇饮水和集中供水水费低且长期不变动。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弥渡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综合运营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新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未到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未办理房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审批手续,养老服务机构未确定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房屋被挪作他用。
(二)弥渡县产业园区征拆资金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征地拆迁资金预算不规范,资金统筹使用不科学,审批程序、兑付不规范,资料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弥渡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扩大范围使用项目贷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规定兑付建房和拆旧补助。
(四)重点项目审计情况。10个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73.92万元,1个项目应归还前期工作经费123.27万元,2个项目账务处理错误712.91万元,1个项目农民工工资拨付管理不规范123.75万元。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核实并出具鉴证意见,完成了2个乡镇、3个县级部门7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挪用专项经费,未经批准动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项目结余资金,提前预缴预算款,多缴纳县财政非税收入,存量资金未缴入财政,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往来款长期挂账。
二是死亡人员领取补贴补助,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部分保障房名册承租人信息不实,矿山采矿土地损毁未进行修复,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受让方土地,部分建设项目未进行施工招标,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县城生活垃圾费收费执行政策不严不实,行政处罚案件只立案未查处。
三是白条抵库,漏缴税金及附加,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制度,机关食堂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专项维修资金,应收未收租赁性住房租金,逾期未收回扶贫互助资金及借款,退耕还林资金兑付缓慢造成使用效益不高。
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公租房住房管理费未纳入单位会计核算管理,专项维修资金财务记账不及时,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建设中擅自变更建设规模超计划投资。
六、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发现的问题:股权划转、不动产划转未进行会计核算,清产核资程序不规范,少计资产及负债,漏记固定资产,工程停止施工形成的资产损失未清理,保障性住房管理核算不规范,敬老院房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项目完工未转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二)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品粮收购未取得销售发票,个别仓库稻谷储存粮面与屋盖水平构件之间的净高小于1.8m,应缴未缴储备粮销售差价款,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分开,公款私存,违规列支接待费;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违规向下属企业借款购车长期未归还。
(三)医院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超批准发放增量绩效工资,违规发放补贴补助,违规多收医疗费用,资金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资产闲置、漏记固定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设备,多列成本费用,应收医保医疗款长期挂账。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非煤矿山未完成森林植被恢复,乡村清洁及河长制落实不到位,公路沿线、河流河堤及河道内垃圾乱倒,退耕还林间种包谷、种植的树木成活率低。
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2年6月,对2020年审计发现的1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4个,累计上缴资金1830.68万元,调账处理28034.89万元。移送的6个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属于协调难度大的历史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2021年完成的35个审计项目,查出问题186个,提出建议86条,坚持边审计边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的衔接,全面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约束,压减降低开支,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精细化安排预算资金,及时拨付,确保预算资金到位率,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发挥国资国企作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落实责权,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能,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比例。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范国企融资工作,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扎实抓好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四)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实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是我们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建设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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