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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104/2022-00114
  •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2-09-15
  • 体裁: 公告

弥渡县民政局关于举行《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听证会议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9-15 09:33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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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民政

关于举行《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听证会议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挥民主,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大理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决定举行《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2022928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在弥渡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本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其中:

1.养老机构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12人,从不同项目类别、不同区域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1

3.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由县民政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9人,其中:县司法局、县财政局6个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指派1名分管领导参加县政府法规股指派一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人员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第三条第(一)款第12项条件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到弥渡县民政养老服务股直接报名、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2-3071989;网上报名请登录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midu.gov.cn/midu/xxgkml/202209/6c2aebc6c50d4798a8676164cf9a5388.shtml,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2331685209@qq.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919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弥渡县民政局将于20229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弥渡县民政局承担。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李荣枝        联系电话 :0872-3071989

附件:弥渡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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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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