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民政局
关于举行《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听证会议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挥民主,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大理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决定举行《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在弥渡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本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其中:
1.养老机构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12人,从不同项目类别、不同区域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1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由县民政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9人,其中: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及6个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指派1名分管领导参加,县政府法规股指派一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人员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第三条第(一)款第1、2项条件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到弥渡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直接报名、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2-3071989;网上报名请登录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midu.gov.cn/midu/xxgkml/202209/6c2aebc6c50d4798a8676164cf9a5388.shtml),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2331685209@qq.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弥渡县民政局将于2022年9月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弥渡县民政局承担。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李荣枝 联系电话 :0872-3071989
弥渡民政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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