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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227/2023-00004
  •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3-01-03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水务局2023年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1-03 16:03
来源:弥渡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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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水务局2023年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水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新闻宣传、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统战工作;负责组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与外事工作:组织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预算的执行,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综合下达水利资金。负责项目资金拨付,指导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工作,审核县级主持验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规划计划股。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全县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水利规划评估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审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制定、执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弥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弥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和协调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普法的日常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建设运行监督管理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水土保持股(弥渡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州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农村水利水电股。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水务全面工作

罗崇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数字经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林长制、统战、民族团结创建、人居环境提升、美丽县城及园林县城创建、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工作、碳中和、组织人事、资产财务、工青妇、老干、保密、宣传、信息、干部教育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弥渡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的进度及综合协调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室。

李寅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河库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信访、建成水库管理、在建水源工程协调、小型水库管理局、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小水电、水利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挂钩村帮扶)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水务局河长制工作。

分管河库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水利水电股。

奎必森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水利信息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水生态保护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政务、放管服、营商环境、证照分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县水行政执法大队)、局水土保持股(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赵志星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统计、规划计划、应急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河道治理、血防水利、灌区建设、水价改革社会资本方合作、投融资、招商引资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规划计划股、弥渡县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丁顺  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科学素质消防安全、水利工程技术决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备案负责彭家庄水库后续工程项目扫尾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建设运行监督管理股。

杨海  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负责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绿美、美丽河湖申报创建等工作

局领导实行既分工又合作的AB角工作制度。李寅生罗崇芳互为AB角,赵志星与奎必森互为AB角,杨海丁顺互为AB李德外出时,由李寅生主持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安路19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56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3074388

    单位负责人: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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