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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0007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12-15
  • 发文字号: 弥政发 〔 2022〕 23号
  • 主题词: 财政、涉农资金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0 11:05
来源:弥渡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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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依据《弥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监测帮扶机制,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度和效益,结合我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2022年2月制定了《弥渡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2022年12月,根据省级反馈意见和全县涉农整合实际到位情况,出台《弥渡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对年初实施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重点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平台,以产业发展和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为重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不返贫,确保乡村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总体目标是: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平台、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扶志扶智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接近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三、文件依据

(一)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二)云南省财政厅等11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

(三)大理州财政局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大财农〔2021〕166号);

(四)《弥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四、重要内容解读

《弥渡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分为两年度资金总规模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两个部分,确定了2022年度纳入整合涉农资金总额及变动情况,对年初方案和调整方案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主要是对《弥渡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弥渡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发布日期是2022年12月15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12月15日,该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载明有效期为1年。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弥渡县财政局和弥渡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872-8163512,0872-816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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