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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0015
  • 主题分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12-19
  • 发文字号: 弥政发 〔 2022〕 25号
  • 主题词: 妇女、儿童、规划、解读
  • 体裁: 通知

《弥渡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弥渡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5 08:35
来源:弥渡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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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两规”起草背景及过程

妇女儿童是千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实现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同推进。县委、县政府把推进“两规”实施作为提高妇女地位、发挥妇女作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途径,将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

根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大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弥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立足实际谋划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在37家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完成了意见征求、指标审查、集体审定等各环节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新“两纲”,将新“两规”目标设定情况与省州新“两规”进行了详细比对,并与涉及重要指标部门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部分指标作了修正,努力使指标更切合弥渡发展。2022年12月17日,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两规”(送审稿),12月19日,弥渡县人民政府(弥政发[2022]25号)文颁布了新“两规”。

二、新“两规”出台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新“两规”立足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关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妇规”和“儿规”均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妇女发展规划设置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8个领域,提出79项主要目标、94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设置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儿规”共提出70项主要目标、86项策略措施。与上一周期“两规”相比,新“两规”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新“两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新“两规”组织实施、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新“两规”聚焦短板弱项,面向发展需求,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强调重点保障特殊妇女儿童权益,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结合上一周期规划重点难点问题设定指标任务,新增了城乡妇女“两癌”筛查与防治指标,把妇女、儿童心理健康纳入健康和家庭教育指标内容。在“儿童与环境”中提出强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等内容。

(三)多规结合,与我县“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相衔接,与县级各职能部门的专项规划相衔接。在新“两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制定中,一方面紧扣省州指标要求,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各部门专项规划,做到“三兼顾三统一”,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

(四)注重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和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如“妇女与教育”主要目标第2条提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第1条及相应措施中,增加思想政治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培育儿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引导儿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五)聚焦广大妇女儿童急难愁盼问题。增加推进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落实家庭育儿津贴政策内容。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分类救助体系,优先完善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与保障的家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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