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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104/2023-00007
  •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4:18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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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民政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法治民政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社会救助改革成效明显。一是严格实行社会救助动态化精细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在48小时内实施“先行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全县共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20856人,发放资金7496.61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30发放资金1368.14万元临时救助516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8.3万元二是努力构建城乡统筹、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实现有意愿进入机构集中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100%入住养老机构。全县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195人,集中供养119人,集中供养率61.03%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完善。一是完成苴力镇敬老院厨房餐厅建设项目、密祉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德苴乡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新街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弥城镇龙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弥城镇山高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前,以上项目已基本完成。二是全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现已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设备配置640户,培训家庭养老护理员960人、取证人数510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920人次,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1个。按照《弥渡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委托运营管理合作框架协议》,全力支持民办企业-弥渡彩瑞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红岩镇红岩北大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弥城镇红星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弥城镇文笔社区德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低偿和有偿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就可以享受到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殡葬改革政策惠民便民。一是完成了8个乡镇级骨灰公墓及1个生态安葬园区的建设任务。二是完成火化区全覆盖、殡葬惠民政策、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丧葬用品市场规范、殡仪馆服务改造提升等课题调研方案的起草,火化区划定已报送州局。三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灵堂的管理力度,禁止墓穴违规对外销售;对违规买卖墓穴用地行为,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杜绝违规买卖墓地行为的发生;迁坟区禁止出现新增坟墓,强化土葬区的规范管理;对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再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现的问题马上整治;加大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宣传,切实抓好火化区和土葬规范区的殡葬改革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悬挂宣传标语9条,发放宣传材料4万份。五是弥渡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完成地形图测量、林木采伐,正在委托大理州设计院做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健全规范。一是格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留存受助人员签收字据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及时将流浪乞付人员推送寻亲。二是全面加强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的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县共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64发放资金91.2万元7月将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至1290//月。三是建成47个儿童之家。印发《弥渡县儿童收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对2009年至2021年收养登记工作进行排查走访,现已完成排查走访137例情况。四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县共有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5113人次,发放资金436.9万元。

(五)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举措创新。积极筹集资金10万元开展虎年送福爱心施助活动,让困难群众吃上爱心早餐,自开展以来累计发放爱心早餐5万余份。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统筹推进慈善会换届工作。二是推动红岩镇社会工作项目,项目开展中注重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全新的村容村貌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全面振兴。三是积极做好“五社联动”项目,探索我县实施“五社联动”项目的可行性。力争通过实施“五社联动”服务项目,切实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增强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

(六)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夯实。一是配合组织部探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与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届中村干部调整的换届工作指导、资格联审、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二是完成张迁、龙华、谷芹、长坡、蔡庄5个村改社区工作。三是完成申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密祉镇永和村委会、红岩镇章岗村委会、德苴乡青云村委会);完成寅街镇东风村委会和密祉镇永和村委会申报州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指导红岩镇大营村委会古城村更名为白崖古城村的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些民政制度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民政工作量很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力量不足,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了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

(二)带头法治学习。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进社区等活动,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慈善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三)落实法治责任。制定出台《2022年度全县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完善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党组对法治民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线抓,股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法治工作格局。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根据自身职能,细化任务及相关措施,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法执法。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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