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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251/2023-00007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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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弥渡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8:07
来源:弥渡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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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弥渡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弥渡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弥渡县委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弥普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为我县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抓实“八五”普法工作。

1.加强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根据《中共弥渡县委 弥渡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弥党发〔202122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弥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弥卫健发〔202153号),对全系统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规划,明确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的普法工作责任。同时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县卫健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23号),对2022年全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二是制订了《弥渡县卫生健康局干部学法制度》《弥渡县卫生健康局行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开展卫健党工委普法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营造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过加强普法学习,使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学习掌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大亮点,进一步指导卫生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把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2.多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我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4.7”世界卫生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5.29”计生协纪念日、“5.31”世界无烟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3.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一是牵头组织织县疾控中心、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和县妇幼保健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花灯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健康家园,健康中国”的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在电信大楼电子显示屏,播放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和健康保健知识。三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改新政策以及计划生育新法律法规宣传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四是对全县89个村委会的卫生健康宣传专栏进行内容进行更新。

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举办普法宣传活动5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受众人数6万多人次。通过分发宣传单、实用、易懂的宣传手册和折页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全面“叁孩”政策、优生优育观念、倡导科学就医、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并提供了投诉举报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二)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印发《2022年度全县卫健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23号)文件,明确相关部门和股室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职责,全面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

1.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实现行政决策内容合法化、程序规范化、责任明晰化,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保证行政决策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实施意见》《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并突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协助县政务局完成了我县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动态调整梳理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标准化及“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对卫生健康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流程梳理,按照简政便民的工作要求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了有效压缩。

4.依法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工作。按照县政府公布的县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的内容规定,我局依法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审批。

5.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我局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巡查监督,严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对辖区内1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开展规范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作出行政处罚40件。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监督检查,制订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

6.积极落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我局利用职工学习例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使其知悉行政复议在审查行政执法行为时的各项要求,自觉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7.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的通知》文件精神,聘请了法律顾问,设立了弥渡县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室,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提供合法性审查服务。

8.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我局积极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发布卫生计生相关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4条。牢固树立网络问政无小事的理念,对网友提出的诉求,高度重视,积极处理及时回复。

    )依法开展各类专项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1.开展各类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解决和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了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执业氛围。

2.在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行使对计划生育相关事务的行政执法职权,如对打击“两非”,管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相关管理事项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方面。一是基层法制与监督人员大多是身兼数职,工作多、任务重、在完成各种监督任务的同时还要完成法制部门的工作,有时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现象。二是由于执法人员少,管理相对人繁多,教育、规范、指导不够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公示公开不及时。四是行政执法立卷建档工作比较薄弱,建档标准还不完全统一,取证意识尚需进一步强化。五是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量大、工作面广、工作要求高、人手紧缺的情况下,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

(二)综合监督方面。一是在职能调整、职权下放以后,现行行政监管职责分工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理顺。二是监管手段传统,措施滞后,主要依赖人力主观观察和判断,以格式化执法为主,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发现,违法行为处罚力不从心。三是执法程序繁琐,可操作性不强,个别执法依据条款存在衔接矛盾。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听取法制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统领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及时设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卫生监督所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专人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确保年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重大事项讨论前须经法制部门审核,把法制工作贯穿在机关工作的始终,在制定重大决策前,采取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保障了广大群众在重大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集中讨论,民主集中制原则,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实行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意调查制度,并将结果透明化,阳光化及时将信息在政务公开的信息网上公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医疗行业卫生法制建设。以依法治国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学法、守法,使广大医务人员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制学习培训制度。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每年至少安排2次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法制讲座或者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做到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有机结合,注重对管理对象户的指导,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罚款、执法不公等问题。

(四)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卫生监督员、服务对象同步学习、同步培训的方法,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规范,全面提升全县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五)严格贯彻落实事权下放事宜。落实国家、省、州县、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事权下放事项。做好与乡镇卫生监督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按照州卫生健康委要求做好全县范围内的重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州抽查案件和乡镇协管信息案件的查处工作。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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