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朱永华(532925XXXXXXXX0017)于1997年11月20日取得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陆家营一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弥集用(1997)字第0556号,地号:D-(3)-5,宗地面积:31.0平方米。因产权人保管不慎将该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
现朱永华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及变更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永华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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