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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411/2023-00009
  • 发布机构: 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关于落实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21:30
来源:弥渡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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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关于落实2023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公告

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办〔2022〕22号)、《弥渡县乡村振兴局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弥乡振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及变化调整要求,弥渡县2023年春季学期将继续落实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现将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弥渡县户籍的脱贫户(含监测户,下同)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

享受本项补助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

(一)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人/学年。

(二)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的“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人/学年。

(三)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县内职中或县外职中)的“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人/学年。

其中,接受“五年制大专”教育的,前3年属于中专、中职,补助标准为4000/人/学年;后2年属大专、高职,补助标准为5000/人/学年。

三、申报程序

(一)确认对象。由村级排查和宣传发动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子女进行申报。由学生从就读学校自行开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且加盖学校公章,提交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明确专人,根据就读证明情况逐一核查填写《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由村委会统一制作《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加盖村委会公章。

(二)公示监督。村级对本辖区《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且节假日不顺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提交乡镇进行统一汇总和复核,并加盖公章。然后,由乡(镇)乡村振兴办统一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县级审核。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对拟补助对象的家庭类别、学生学籍、学生在校情况、学生补助标准、“一卡通”平台发放账户信息等要素进行比对审核,形成弥渡县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落实“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四)直补到户。按照补助对象名单基础信息,经县财政局复核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应补尽补。

四、申报时间

2023428日至524日。

五、办理地点

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所在村(居)委会。

自公告之日起,请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的子女或家长到村(居)委会领取《学生在校就读证明》(或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学生在校就读证明》电子文档),并向村委会提供所需的完整的基础信息,确保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手续。

附件.学生在校就读证明

各乡镇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08728167562

岩镇人民政府08728366046

街镇人民政府08728330046

街镇人民政府08723095514

力镇人民政府08728350147

祉镇人民政府08728320010

人民政府08728380089

人民政府08723074277

弥渡县乡村振兴局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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