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洪(532926XXXXXXXX0011)于2006年4月4日取得坐落于弥渡县寅街镇东风村委会道胜营二组66号一宗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弥集用(2006)字第0743号,地号:532925104-35-02-76,宗地面积:216.6平方米。因产权人保管不慎将该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
王洪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宗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变更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洪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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