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弥渡县农业农村局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31日评审通过,认定毕宽等3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申报资格 |
1 |
弥渡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毕宽 |
助理农艺师 |
2 |
弥渡县弥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张英华 |
助理农艺师 |
3 |
弥渡县寅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张加鹏 |
助理农艺师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若对以上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推荐评审程序、评审结果有什么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访来电反映。
三、公示电话:
0872—8384371(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872—3074551(弥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办)
四、公示接待来信来访地点: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办(弥渡县农业农村局四楼)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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