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水务局关于元江-红河(弥渡段)、苴力河、鹿窝河等16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元江-红河(弥渡段)等16条河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防泄洪功能,确保在管理范围内无四乱问题,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的督办通知》《大理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弥渡县水务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16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元江-红河、苴力河、鹿窝河、白云河、保邑河、官上河、横沟河、鸡叫石河、牛街河、毗雌河、青云河、兔街河、湾河、王家箐河、小街河、一街河”16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审查验收,现将划定成果予以通告。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请到弥渡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弥渡县水务局) 进行查询。
查询电话:0872-3074387
通告时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特此通告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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