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镇社会救助情况公示
一、农村低保:
2023年10月农村低保在保1065户/2515/76.894万元。2023年,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038元/人.年。目前保障金发放标准为A类510元.人/月,B类330元.人/月,C类280元.人/月。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950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75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85元/人.月。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7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0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57元/人.月。
1-10月份我镇共发放临时救助83户,发放补助合计27.93万元。救助水平为3365元/户。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2023年7月起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40元。
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9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10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级)标准90元/人.月。
发放人数、资金支出等信息:2023年10月全镇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576人,当月发放资金7.25万元。1-10月发放资金6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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