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联生(5329251955XXXX0014)于2015年12月16日取得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象山脚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弥国用(2015)字第000246号,宗地面积:2984.23㎡。因产权人保管不慎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
现项联生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抵押及变更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项联生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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