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就业扶贫车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大人社发〔2019〕5号文件精神,近期,我局认真对照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认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核查和跟踪服务工作,对过去37个经认定授牌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经营情况、用工情况等核查。发现两家帮扶车间不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达不到就业帮扶车间标准。其中:大理洪婷果蔬有限公司帮扶车间负责人长期不在农场,无人对农场进行经营管理;宁浪索玛花传媒有限公司弥渡公司帮扶车间营业执照已注销。
经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大理洪婷果蔬有限公司和宁浪索玛花传媒有限公司弥渡公司退出就业帮扶车间。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举报电话:81613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4081(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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