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就业扶贫车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大人社发〔2019〕5号文件精神,近期,我局认真对照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认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核查和跟踪服务工作,对过去36个经认定授牌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经营情况、用工情况等核查。发现大理弥纳食品有限公司帮扶车间,因经营状况不佳,岗位较少,无法吸纳适龄脱贫劳动力就业,达不到就业帮扶车间标准。
经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大理弥纳食品有限公司退出就业帮扶车间。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7月19日至7月23日)。举报电话:81613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4081(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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