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中共弥渡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予公告,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及医保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线索。
一、整治内容
(一)着力解决医保基金管理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监管失职失责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2.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3.定点医疗机构非“双通道”渠道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从而转嫁费用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4.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以及在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5.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态度粗暴、办事拖拉,让群众办事“来回跑”,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向管理相对人及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违规向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定点医疗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违规收受管理相对人及服务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3.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工作中谋取利益的问题。
4.在行政执法方面执法不严或者提供照顾以牟取利益等问题的情况。
(三)严查在协助收缴参保费用中存在的工作疏忽忘记缴、看人下菜选择性缴、利欲熏心截留不缴、想方设法违规收缴等贪占、截留群众医保资金问题。
二、受理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6月20日-9月10日,法定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欢迎广大群众或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等方式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举报骗取医保基金线索经查证属实者,依法依规给予举报人奖励。我们将严格保密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电话:0872-3074299
邮箱:ybzxyx2021@163.com
地址:弥渡县弥城镇政务服务中心7楼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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